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 2019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  总则

  1. 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依托上海交通大学建设,是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学科群的综合性重点实验室。本重点实验室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需求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聚焦于都市农业环境绿色化、农产品种质资源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研究相关技术的开发,在都市农区环境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产品种质资源改良和创新方面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形成了有特色、专门服务于都市农业学科的科技创新平台。
  2. 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为促进对外开放和人才交流更好地推动都市农业领域的研究,根据《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重点实验室具体情况,面向国内外同行发布2019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3. 开放课题重点项目2个,一般项目10个。申请者可围绕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自由选题,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资助,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二、   资助范围

  1. 申报课题应符合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

方向1都市农业种养平衡与废弃物综合利用

方向2:都市农业生境污染治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

方向3都市休闲农业与景观生态

方向4都市农业种质创新与智能装备

方向5都市农业战略理论与产业规划

  1. 重点实验室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开拓性或创造性的预研性课题;符合国家需求、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多学科交叉、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的集成创新课题

 

三、   申请要求

  1. 申请者须为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工作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科技人员,在站博士后申请需导师推荐,中级职称人员申请需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科技人员推荐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申请
  1. 鼓励申报者与本重点实验室相关方向的研究人员合作申报,共同开展研究工作
  2. 申报课题应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具备前沿性、开拓性和明确的科学意义,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两年内可取得成果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 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1110日。
2. 申请者填写《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寄送本实验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dsnylab@qq.com
3. 重点实验室负责组织项目评审评审委员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评审结果经学术委员会审定,决定是否给予资助及资助额度,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署批准意见后纳入资助计划。
4. 凡经公示后获批立项的课题,重点实验室项目负责人发出《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书》。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执行协议书》,并在指定时间内报送重点实验室,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正式列为本实验室开放课题。

5. 申请的课题如需本实验室提供相关支持,如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应在申请书上注明。根据课题需要,本实验室会给予适当支持。
 

五、课题管理
1. 实行课题负责制。课题负责人负责研究工作的组织、经费的使用和成果的提交。

2. 获资助项目需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实验室将根据课题提交的年度进展报告,决定是否继续资助及资助经费的增减。

3. 在课题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课题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包括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以及相关实验数据等原始材料。

4. 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需提前3个月向本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并得到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5. 凡接受实验室基金资助的项目,取得的相关成果(论文、专著、专利、获奖等),其知识产权归研究者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有,必须以本实验室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并均应标注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本实验室中英文名称:

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Urban Agricultur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P. R. China

开放课题资助信息标注如下:     

中文: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编号:XXX)资助

英文:Supported by Open Foundation of Key Laboratory of Urban Agricultur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sNo. XXX

6. 依托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取得重要成果者,如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发表高层次学术论文(标注要求同上),将在继续申请时给予优先资助,并加大资助力度。

 

六、资助额度与经费管理
1. 本年度设立重点项目2个,每项资助5元;设立一般项目10个,每项资助3万元。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经费按年度拨款,实行课题单独核算。
2. 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与项目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和学术活动费(小型仪器购置费、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等),不能作为劳务费、酬金等提取。
3. 资助经费由本实验室统一拨付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安排使用
4. 项目负责人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能完成任务的,实验室有权调整或停拨经费。
5. 项目完成后,需向本实验室提供财务结算凭证。
 

七、实验室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B405
邮编:200240
联系人:杨夕佳
电话:021-34205762
邮箱:dsnylab@qq.com

 

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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