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二、 资助范围
方向1:都市农业种养平衡与废弃物综合利用
方向2:都市农业生境污染治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
方向3:都市休闲农业与景观生态
方向4:都市农业种质创新与智能装备
方向5:都市农业战略理论与产业规划
三、 申请要求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 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0日。
2. 申请者需填写《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寄送本实验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dsnylab@qq.com。
3. 重点实验室负责组织项目评审,评审委员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评审结果经学术委员会审定,决定是否给予资助及资助额度,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署批准意见后纳入资助计划。
4. 凡经公示后获批立项的课题,重点实验室向项目负责人发出《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书》。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执行协议书》,并在指定时间内报送重点实验室,经实验室主任审核后,正式列为本实验室开放课题。
5. 申请的课题如需本实验室提供相关支持,如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应在申请书上注明。根据课题需要,本实验室会给予适当支持。
五、课题管理
1. 实行课题负责制。课题负责人负责研究工作的组织、经费的使用和成果的提交。
2. 获资助项目需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实验室将根据课题提交的年度进展报告,决定是否继续资助及资助经费的增减。
3. 在课题结束后三个月内需提交课题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包括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以及相关实验数据等原始材料。
4. 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需提前3个月向本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并得到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5. 凡接受实验室基金资助的项目,取得的相关成果(论文、专著、专利、获奖等),其知识产权归研究者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有,必须以本实验室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并均应标注“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本实验室中英文名称:
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Urban Agricultur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P. R. China)
开放课题资助信息标注如下:
中文: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编号:XXX)资助
英文:Supported by Open Foundation of Key Laboratory of Urban Agricultur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s(No. XXX)
6. 依托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取得重要成果者,如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发表高层次学术论文(标注要求同上),将在继续申请时给予优先资助,并加大资助力度。
六、资助额度与经费管理
1. 本年度设立重点项目2个,每项资助5万元;设立一般项目10个,每项资助3万元。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经费按年度拨款,实行课题单独核算。
2. 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与项目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和学术活动费(小型仪器购置费、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等),不能作为劳务费、酬金等提取。
3. 资助经费由本实验室统一拨付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安排使用。
4. 项目负责人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能完成任务的,实验室有权调整或停拨经费。
5. 项目完成后,需向本实验室提供财务结算凭证。
七、实验室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B楼405
邮编:200240
联系人:杨夕佳
电话:021-34205762
邮箱:dsnylab@qq.com
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
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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